文化动态
杭州市富阳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作者:王志成  学位年度:2015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 关键词:对策 建设 富阳区 农村实用人才 
描述:杭州市富阳区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地区之一,在当前富阳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和撤市设区融入大杭州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富阳的农村实用人才有着展示才能和智慧的广阔舞台。本文结合富阳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得出如下研究结果:1.富阳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作用显著。数据表明,随着富阳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才队伍不断优化,对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撑力度不断加大。2.富阳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培养了一批骨干农民,搭建了人才交流的平台,形成了一套工作机制,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全区农民的增收,推动了美丽乡村的建设。3.探讨了富阳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归纳为围绕“一个中心”——三农工作的重心,坚持“两个基本点”——因地制宜、与时俱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在此基础上突出三大保障——加大人才投入,完善激励保障,营造社会氛围,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发展。4.讨论了富阳区农村实用人才与产业发展的互动模式与机理。包括八大模式——产业带动模式,能人带动模式,龙头企业带动模式,项目开发带动模式,重大节会带动模式,大学生村官带动模式,协会拉动模式,现代信息网络模式。论文分析了不同模式与人才发展的互动机理。5.分析了当前富阳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适合富阳实际的对策建议。包括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吸收各类实用人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长效服务形式,搭建人才创业平台等。
农村空心化背景下的新型社区建设的障碍与路径研究:基于临安市河桥镇的实例
作者:邵静  学位年度:2015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关键词:社会管理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农村空心化 
描述:由于城市化的牵引,我国农村人口不断流向城市,农村空心化趋势明显。农村进行新型社区建设是城镇化的一部分,这既是我国政治和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也是实现农村与城镇的统筹发展,实现农村居民就地城镇化,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方式和手段。临安市河桥镇位于杭州市的西部,农村的空心化现象比较有代表性,特点鲜明,近几年一直致力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工作。临安市河桥镇现已经通过发展社区特色产业、创造产业经济价值,引入余杭塘栖文化、丰富社区业余生活,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推进新型社区建设,以及实施污水治理项目、保护社区水资源环境,这四大举措来进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河桥镇若要真正达到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比较成熟的阶段,这些成绩还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对河桥镇的实地调研分析得出河桥镇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路径可分为以下三步:首先,改善社区环境面貌,积极推进“绿富”建设;然后,打造旅游重点项目,创建休闲农业观光园;最后,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深入推进精品村建设。农村空心化背景下,我国农村的新型社区建设必会遇到建设主体不明确、建设资金不到位、建设动力不足、建设资源匮乏的困难与障碍。建设主体不明确包括有农村劳动力缺失和村干部的组织领导不力两个方面;建设资金不到位表现为财政投入力度不足,融资渠道单一以及财政监督制度不完善;建设动力的不足主要就是农民的社区建设意识不高和村干部的建设队伍缺少活力;建设资源匮乏是指土地资源浪费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不足。这四大主要障碍是目前我国农村在进行新型社区建设时普遍都会遇到的障碍,阻碍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进度,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新事物必然会有新问题,如何化解克服困难,有效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至关重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合和支持,把资源以最有效的方式投入到社区建设中。要建设好农村新型社区,首先,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完善公共服务。政府应调动农民建设新型社区的积极性,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机制和经济补偿机制;其次,要促进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企业与政府应共同为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高个体私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再次,要加强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提高社区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这包括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提高村干部的思想意识和健全村干部的培训选拔机制;最后,要整合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政府要做好宅基地的流转工作、土地规划的工作,依法盘活农村建设用地。
村级留用地开发投资方式研究 :以杭州市三叉社区和阮家桥社区为例
作者:舒泰  学位年度:2015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关键词:交易成本 案例分析 开发投资方式 留用地 
描述:留用地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种独特的现象。作为一种新型征地补偿制度,留用地是失地农民未来的希望,因此,如何更好的利用留用地安置制度,提高留用地开发的绩效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留用地开发方式的决定因素、适用情况以及开发效果评价等进行研究,不仅能够完善留用地安置制度,而且对于推进我国城镇化进程建设、保障失地农民长期生产生活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征地补偿政策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博弈论对征地过程中涉及到的两类主体——政府和村民——的目标函数进行分析,据此解释留用地出现的原因;其次对留用地的不同开发投资方式的成本和收益进行分析,并从不同开发投资方式的适用性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再次,选取三叉社区和阮家桥经济合作社的留用地项目,分别作为自主开发投资方式和合作开发投资方式的典型案例,笔者以实地调研获取的资料详述了留用地的开发情况,分析了留用地选择不同开发投资方式的原因并通过层次分析法(AHP)对不同开发投资方式的经济效益进行验证;最后基于上述的理论和案例分析,提出完善留用地安置制度的政策建议。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留用地的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政府与村民相互妥协,是政府和被征地村民在城镇化的利益分享中达成一致的结果。(2)留用地的收益与区位因素紧密相关,因此,在远离城市中心的地区不适合采用留用地安置的方式。留用地的开发投资成本不仅仅包括建设成本还包括为了完成交易而付出的交易成本。(3)村集体对留用地开发投资方式的选择实质上是对留用地开发的收益和成本进行比较的结果。在留用地开发收益无法弥补建设成本条件下,村集体将申请返还留用地由政府主导留用地开发。自主开发投资方式的实质是村集体拥有其他能够降低留用地交易成本的资源。合作开发投资方式的实质是村集体通过外部购买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4)在适用性方面,自主开发投资方式需要通过内部其他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在这种开发投资方式适合于经济实力较强能够独立承担留用地开发的建设成本且拥有一些特殊资源能够顺利完成市场交易的村集体。合作开发投资方式通过减少自身收益,向外部购买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这种开发投资方式适合于自身经济实力较弱,无法独立承担留用地开发或完成市场交易困难的村集体。(5)在经济效益方面,政府开发留用地时村集体的经济效益最小,其次是合作开发,自主开发投资方式能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时,层次分析法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杭州市留用地不论是合作开发投资还是自主开发投资方式,留用地安置的经济效益都能够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城市化生活。基于上述的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了建设留用地评估平台、开发信息平台以及招商引资平台,通过上述3大平台能够降低村集体在留用地开发中的评估、谈判、信息成本,从而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这些政策建议能够为政府完善留用地制度、村集体对留用地开发投资方式的选择、企业参与留用地开发提供一定的启发和决策依据。
村级留用地房地产项目税收研-以杭州为例
作者:胡畅  学位年度:2015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关键词: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 村级留用地 
描述:村级留用地是指城市化过程中,为保障撤村建居后失地农民的利益,政府推行的一个政策。国家在征用农村土地并转为建设用地后,在其中留10%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他们单独或合作开发建设。杭州是国内较早实施征地留用地制度的城市之一。目前常见的留用地的开发模式是以村级经济组织与外来投资方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的模式来建设。但是关于村级留用地房地产开发、转让的税收政策却尚不明朗。本文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主要探讨适合村级留用地房地产的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管。本文先提出了村级留用地的概念以及现有的税收政策,然后剖析了现有政策下,留用地房地产项目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争议问题,企业所得税因其争议较小,不作为本文研究探讨的范围。在分析总结问题的基础上,设计村级留用地房地产项目税收政策,分别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这两个重点税种来设计,考虑到“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房地产行业将纳入增值税试点范围,本文也增加了对于增值税的分析。最后,对设计的村级留用地房地产项目做税负测算。本文对于“营改增”前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体系,与“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体系下,都做了税负分析比对后,发现村级留用地房地产项目与一般房地产项目相比税负较为平衡,验证了本文提出的税收政策设计的合理性。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作为村级留用地房地产项目税收设计的可行方案,同时,对未来这种新型的房地产业态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
农村城镇化建设模式探讨—以云南省大渡岗乡为例
作者:韩超  学位年度:2015 学位授予单位:东华大学 关键词:城镇化 模式 大渡岗乡 生态旅游小镇 
描述:农村城镇化是当前我国正在着力推进的一项宏伟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过艰苦探索,我国农村城镇化已经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模式。目前全国有几种较为成功的农村城镇化建设模式。一是苏南模式。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长三角地区尤其是苏州、杭州、无锡等地以发展乡镇企业的方式促使非农化建设转型,使城镇化得到进一步地发展。该模式核心部分是通过农业现代化与乡镇企业作为主要特色的城乡产业互动协调发展,采用“以工建农、以工补农”方式协调工与农的关系,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此外还在整个区域范围内新建高效优质农业生产基地,以此促进农业良种化、水利化、机械化及社会服务化,从根本上确保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彼此协同发展。二是西南模式,西南模式以成都地区作为代表,具体是指成都地区在2003年根据“全域成都”理念对农村城镇化进行实践的模式。该模式重点是让三个圈层(区域、县城、中心城镇)都能非均衡地发展,也就是立足科学规划,把有条件的中心城镇与县城当作重点,实现城乡社会公共服务全区域的均衡发展,以及全区域的城乡规划,有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三是上海模式。上海是中国经济中心,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建设具有上海特色的农村城镇化模式。上海模式的核心点是统筹城乡一体规划。其表现形式为:通过社会的结构变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制定实现建设世界级城市与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凭借城镇化建设和郊区工业化建设,最终使农民完成市民化的身份转变。可见,各地城镇化模式各有特色。笔者基于以上几种农村城镇化建设模式的经验,对云南省西双版纳自治州景洪市大渡岗乡这个少数民族聚集区的城镇化建设模式进行探讨,阐述大渡岗乡城镇化建设模式的历史演进及动因,剖析生态旅游小镇模式的基本结构,归纳模式的基本特征,探讨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优化该模式的措施。
有限财政约束下的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以杭州市萧山区为例
作者:李帆  学位年度:2014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关键词:有限财政约束 土地补偿 农村土地征收 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描述: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工业化和城市化也在迅速的推进中,大量的农业用地通过征收转为非农业用地,而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生存资料,土地征收对农民往往意味着失去最根本的生活来源,在我国城乡社保体系一体化尚未建立起来之前,失地农民必然期望提高土地补偿金来满足日后的生计。在土地征收实践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无法对抗有着强大公权力的地方政府和雄厚经济实力的开发商,其合法权益经常被侵犯;同时对政府来说,也存在着补偿,社会维稳等考核,而不得不支付更高的补偿,补偿体系缺乏了相应的公平。有许多研究表明,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基层村级组织约能获得25%,地方政府约能获得25%,企业约能获得45%,而土地的原使用权所有者则仅仅约能占到5%-10%。这种分配机制主要是由于在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处于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政府在有限财政的约束下,希望通过“土地财政”获得政府收入,而农民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随着农民权利意识的增长,受到不公正补偿的失地农民经常通过选择与政府、开发商激烈的对抗方式来维权,有些地方甚至演变成群体性冲突,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当前有限财政下的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进行深入的研究,满足农民的收益分配比例,维护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本文总体内容包括六个部分,首先对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与方法进行概述,并且对国内外关于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的研究进行文献综述。接下来对农村土地、土地征收、土地增值收益、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概念、收入分配理论、土地产权理论、土地财政和地方财政等理论进行概述。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对萧山区有限财政下农地增值收益分配情况进行分析。对萧山区进行介绍,并且分析当地分配相关机制,明确研究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为例,对农地增值收益分配进行实例分析。采用问卷调查与软件模拟等方式,对农民征地及补偿情况、征地前后的生活情况、征地后的就业及社会保障情况进行分析,得出萧山区农村征地过程中实际执行补偿的标准被降低了,且实际执行力度不强,在就业安置和培训上是非常不到位的主要问题,通过相关数据以政府财政收支土地收入和失地农民受偿意愿两方面估算政府征地补偿支出占财政收入土地收入的比例,并模拟得出政府补偿支出占收入的7.5%到10%比较合适。随后提出完善新型征地补偿制度的政策建议。包括完善征地补偿法律制度建设、加强征地行政体制的改革、建立规范化的农村土地市场和推进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最后进行全文总结。
最低工资标准测算与最低工资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研究
作者:刘恩猛  学位年度:2014 学位授予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关键词:线性支出法 收入分配 测算模型 最低工资标准 
描述: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是为了保护低收入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其收入以满足劳动者及其家人的生活需要。最低工资制度在我国已实施了20年,实施标准是否可以满足当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需要?最低工资的提高是否可以增加人们的收入,减小收入差距?最低工资的实施效果有没有改进的余地?这是本文要回答的三个主要问题。第一章我们首先介绍了本文的写作背景与研究意义,然后回顾了国内外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和最低工资制度实施效果的改善的研究成果。最低工资标准的测算已有多个经典模型,国内学者利用这些模型测算了一些省份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我们发现在使用这些模型来测算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时还有些可以完善的地方。最低工资对收入分配影响的研究成果也不统一,原因是大家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所用数据、模型有所不同。国内关于改善实施效果的措施大都还局限在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讨论。第二章我们首先陈述了最低工资制度在国内外的发展。因为本文实证分析部分主要以浙江省为研究对象,所以在这部分还简单对比了浙江经济和中国经济在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收入结构的不同,发现浙江经济有自己的特色,即最低工资制度在浙江实施可能由于宏观环境不同导致实施效果与已有的以全国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有差异。另外,我们还对比了不同市场结构下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完全竞争条件下最低工资会引起失业,但在买方垄断条件下是否导致失业与最低工资水平有关。第三章我们利用比重法和扩展的线性支出法测算浙江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步骤为先测算省层面上的最低工资标准,然后根据各地区的横向调整系数计算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在比重法中我们以10%最低收入组的消费支出为基础,考虑赡养系数和社会保障等因素后调整为省级层面的最低工资标准。扩展的线性支出法是先根据各收入组的消费支出与收入的关系计算出基本支出,然后根据赡养系数和社会保障等因素调整计算最低工资标准。经过对比发现实际执行值比计算的理论值低,也就是说现有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满足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基本需要。在省级层面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出来后,我们利用两种测算方法计算出的理论值的均值来计算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我们这里需要计算合理的横向调整系数,而横向调整系数的计算的关键是找出影响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因素。我们利用灰色关联分析、随机森林回归和LASSO回归的方法在政府建议的八个因素中挑选出五个比较重要的因素来计算横向系数。另外,我们还利用CPI、职工工资增长率和GDP增长率进行了最低工资的纵向调整,利用滞后变量对最低工资进行动态测算。第四章我们主要分析了最低工资的提高对城镇贫困居民收入、农民生活水平和在杭务工者工资收入水平的影响。对城镇贫困居民的影响我们主要分析了最低工资对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影响,在控制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家庭赡养系数、用工荒等变量后,利用面板数据模型检验发现最低工资的提高对城镇贫困居民的工资性收入有促进作用,对增加转移性收入的影响不显著。最低工资对农民的影响机制更复杂一些,包括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最低工资的提高可以影响到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我们利用时间上更长的面板数据模型检验了最低工资对浙江省11个地区的农民生活水平的影响,结果发现,实施的效果因地而异,有的对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的作用,有的作用不明显。我们还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搜集到了大量的微观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整理分析发现,最低工资在杭州的实施现状并不乐观,大约有18%的企业直接违反或间接隐蔽的违反了最低工资规定。之后,我们利用二元选择的logit模型分析了影响企业是否实施最低工资的因素;用次序的logit模型检验了最低工资的实施对在杭务工人员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率、工资满意度的影响;利用泊松回归模型和负二项分布回归模型检验了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对企业员工在职培训的影响。结果发现企业所在区域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完善程度对企业是否实施最低工资有影响;最低工资的实施对企业员工工资收入、收入增长都有积极作用,但是对收入满意度没有显著影响;最低工资的实施阻碍了企业增加在职培训。第五章我们主要分析了最低工资对收入差距的影响。我们先以杭州为例,分析了最低工资对城镇居民和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因为二者的收入结构不同,所以最低工资的实施效果可能存在城乡差异。我们用混合时间序列数据模型,加入城乡虚拟变量及其与最低工资的交叉项,检验了最低工资的提高对城镇居民、农民工资性收入的影响。结果显示,最低工资的提高促进了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增加,但是这个影响对农民的影响要大于对城镇的影响。所以,最低工资的实施有利于减小城乡收入的差距。接下去我们以浙江省为例,分别以城镇基尼系数、城乡收入比为因变量,利用面板数据模型检验最低工资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在控制了经济增长、经济对外开放程度、所有制结构、金融规模、金融效率、用工荒等变量后发现,浙江两类收入差距的变化轨迹都符合库兹涅茨曲线,最低工资的提高加大了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但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第六章我们主要讨论了改善最低工资实施效果的措施。我们先用机会成本解释了用工荒现象的原因,并在存在用工荒的条件下用博弈论分析了最低工资实施对企业和员工间博弈的影响、政府与企业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制定的博弈。结果发现,如果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合理可以减轻用工荒带来的影响;政府承受着来自企业和用工荒的压力,其中企业给与的压力最为重要,导致了政府没有动力来制定较高的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接下去我们提出社会保障中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和最低工资制度有效搭配,减小最低工资带来的失业等负效应。我们还讨论了和最低工资配套实施的能减轻失业的财政政策,比如鼓励企业对员工提供培训,借鉴国外EITC(劳动所得抵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允许其对特殊的员工灵活实行最低工资;我们还提出加大执行和宣传力度,以防止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具体包括增加监管人员、提高监管力度,提高工会的作用等。最后我们对全文的主要结论做了总结,并给出了一些研究展望。
供销社农信担保风险管理的研究:以杭州市为例
作者:洪宝琴  学位年度:2013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理工大学 关键词:风险防范 供销社 风险管理 农信担保 
描述:为引导金融信贷资源流向“三农”,缓解新农村建设中农民、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头企业等涉农经济主题融资难的矛盾,进一步在金融领域体现政府支农扶农的职责,各地政府在推动农信担保专业机构的组建、完善农信担保体系方面付出了坚实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供销社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作为兼具资产经营功能和为农服务职能的经济部门,具有天然的优势成为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的具体承载者和实施者,作为市场主体直接参与农信担保公司的组建和运做。但随着近几年农信担保业务的不断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也日渐突出,如何有效管理与控制担保风险成为发展中的最大难点。本文试以杭州市供销社为例,立足特定的背景和环境下,分析了我市农信担保业务的发展现状和主要做法,指出农信担保面临的风险表现及其原因,并对农信担保风险防范做法的利弊进行分析,考虑到农信担保的对象是弱势农业和农民、弱质农业产品,需要对完善和构建农信担保风险管理和控制,提出相应的对策。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参保现状和参保行为影响因素研究
作者:赵超  学位年度:2013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财经大学 关键词:社会保险制度 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 卡方检验 灵活就业人员 
描述:随着经济体制和产业结构改革的进行,就业形式产生重大改变。国企改制、城市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等进程中产生的大量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等纷纷选择灵活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灵活就业成为我国就业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是劳动力大军中的精锐,却因为各种因素(个人因素、制度因素和历史因素等)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弱势群体,被长期排斥在现有社会保险制度之外,致使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明确各种因素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行为的影响程度和作用方向,对于分析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具有理论上的价值。同时,对于我们制定政策以提高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参保率,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灵活就业人员作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文献分析法以及定性和定量研究方法等,首先重点介绍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研究背景、意义、内容、方法及创新方面,并总结了国内外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研究现状。其次,从对灵活就业的概念界定出发,对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进行估算,并介绍了灵活就业人员的构成和特征等。在梳理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演变的基础上,以参保率这一指标来反映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这一现状。本文以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状况的调查问卷资料为基础,对被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职业特征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现状进行描述。调查数据显示,被调查的灵活就业人员多为中青年,收入水平略低于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以非杭州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主。被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私营和微型企业等非正规就业部门,从事加工制造业,大多数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就业途径非正规化,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对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认知程度不高,但是对参加社会保险的意愿却很强烈。再次,以调查问卷中所得到的被调查对象的资料(个人信息、职业信息和社会保险信息)为基础,先运用交叉列表对所有的信息进行卡方检验,选出13种对被调查对象参保行为影响显著的自变量,然后将筛选出来的13种自变量放到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中,再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社会保险的影响因素进行筛选和分析,最终在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社会保险的诸多因素中,得到最具影响性的6种因素,分别是户籍类型、工作单位性质、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就业途径、参保意愿和对社保参保政策的认知程度。并依据这6种变量中的虚拟变量在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中所对应的回归系数构建出了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的表达式。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的表达式显示:签订劳动合同和对社保参保政策的认知程度对参保行为的影响最显著;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意愿越强烈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就越高;正规途径下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就越有可能参加社会保险;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发生比要高于农村户籍人员。最后,在介绍国外各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情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在参保、缴费、给付等方面对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制度的构建提出政策建议。在全覆盖的发展目标指导下,遵循公平性、灵活性、唯一性和便携性等原则,建议在建立公共社会保险计划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群体实施分类别保障,放宽参保条件将全体公民都涵盖到社会保险体系中。在缴费环节,要降低缴费基数,分类别确定缴费比例,延长缴费年限和缴费方式多样化;在给付方面,普遍地为公民提供基础性的保险待遇,并惠及参保者的家庭成员;同时要加强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规范劳动关系,构建高效率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信息服务体系等,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便利,从而实现我国社会保险全覆盖的目标。
科层制、利益博弈与政府行为:以杭州市J镇为个案的研究
作者:张丙宣  学位年度:2010 学位授予单位:浙江大学 关键词:政策调适 科层制 招商引资 征地拆迁 地方治理 乡镇政府 利益博弈 综治维稳 
描述:本文以杭州市城乡结合部的J镇政府为研究对象,将之置于组织理论和中国政治史的脉络中,从科层制的理论视角考察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乡镇政府为应对来自市场、国家与社会的压力而采取的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和综治维稳等行为,揭示地方政府行为的逻辑,研究地方政府在地方治理的中的角色,旨在提高地方治理的绩效。 研究表明,乡镇政府不仅仅服从科层制的规范、遵守市场竞争的规则,而且在行使自主权过程中,从组织的视角回应上级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压力,并与上级政府、企业和农民进行各种形式的利益博弈,进而改变科层制的规范和国家的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在乡村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转型过程中,科层制并不曾从乡村社会中退出,而是以新的方式重新主导着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从直接经营为数众多的规模小的乡镇企业转变到以控制土地将整个辖域作为一个经营单位进行经营,从主要由村社干部与农民直接互动转变到乡镇政府及其官员直接与农民沟通,从主要依赖传统乡村微观维稳的关系网络转变到主要依赖现代科层化的稳控组织进行维稳。这些变化推动了地方政府应对和重塑国家、市场与社会关系,并从变动的外部环境中学习治理之道,从而优化地方治理。 与此同时,在市场、...